少新学字(2008)34 号 各分院(基地校): 2008年,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果实。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在招生、教学、活动第一线上的老师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学院决定,评选2008年度先进分院(基地校)和优秀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分院条件: 1.经常向学院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按照少年新闻学院办学宗旨与原则开展工作; 2.履行与学院签订的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完成或超额完成招生、教学、活动各项硬性任务指标; 3.有独到性、创造性的招生、教学和活动经验,并在实践中收到明显效果; 4.当地有关部门和学生及家长反应良好。 二、优秀教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热爱每一个学生,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和爱戴; 2.认真备课,刻苦钻研,上课形式生动活泼,不拘一格,让学生在盎然的情趣中学到知识; 3.对少年儿童媒介素养教育总结了较成功的经验或提出有积极作用的建议; 4.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上有明显效果; 5.注意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在学生的增长率、巩固率上卓有贡献。 三、评选程序: 由分院(基地校)自荐,填写“2008年度先进分院评选申请表”(附后)和“200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附后)总院根据自荐事迹的内容和实际情况综合评定。优秀教师名额(省会分院)不超过3名,(地市分院和基地校)不超过2名。 四、表彰办法: 1.学院下发正式文件通报表彰; 2.在学院校刊《中国小记者报》和学院网站上刊发先进分院和优秀教师名单; 3.在年末召开的分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表彰奖励。 五、评选终止时间: 2008年11月10日前。
特此通知 | 中国人民大学 | 少年新闻学院 | | 中国少年报社 | 2008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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