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4时28分,大地震发生了,北川曲山小学教学楼被山上滚落的巨石砸中,成了废墟。六年级(1)班的张丹玥从废墟里爬出来。几经辗转,她来到了绵竹市实验中学——她的舅妈是这所学校的老师,住在帐篷里。5月24日,她写下了这封信。次日,即5月25日,知心姐姐心理援助团来到绵竹,随后几天,张丹玥一直和知心姐姐心理援助团的哥哥姐姐们在一起,成了很好的朋友。她还成为了小记者、心理援助团的很棒的小队员,采访其他的孩子,帮助团队的其他哥哥姐姐和老师做事。我们都打心眼里喜欢她。5月26日《收获》杂志的编辑走走也来到绵竹成为我们的临时队员,并给了张丹玥一袋好吃的零食,但她当即说:“我要把这袋零食给遵道镇的小朋友们吃。”今天,经张丹玥同意,我把她的这封信发表出来。她同时希望让她的同学们知道:“我现在绵竹市实验中学,住在搭建在操场的帐篷里(倒数第二排帐篷,从左边数第四个,从右边数第五个),我很好,从5月25号起能吃上干饭了,身边也有舅妈照顾。你们也要照顾好自己,如果有可能的话,请和我联系!”(电话:010-67025007) 2008-5-28晨 
张丹玥于5月27日晚上在“知心姐姐心理援助团”驻地 这一点我不会忘记 ——北川县曲山小学六年级一班女生张丹玥在绵竹实验中学安置点写的感谢信 敬爱的叔叔阿姨、亲爱的哥哥姐姐: 你们好!还记得我这个满身是血、头发蓬乱的小女孩吗?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下着大雨,你们冒着大雨,冒着山上的石块即将滑落的危险,踩着石块和黄土,把我一步步背上“北一中”(北川中学,编者注)。平常要走半个小时的路,你们背着我却走了一个小时!到了“北一中”后,你们把我交给爸爸,就去救援其他学生、老师了。你们是绵阳长虹公司的两位叔叔,这一点我不会忘记。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下着大雨,你们毅然背起我,冒着越来越大的雨,冒着很有可能发生泥石流的危险,踏着雨水,把我一步步背向绵阳。雨很大,路很陡。你们从“北一中”把我背到了擂鼓镇,看着我和危欢坐上一辆专载伤员的汽车,才松了口气。你们的背都淋湿了。你们是北川中学高三7班的几个哥哥姐姐,这一点我不会忘记。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下着大雨,汽车把我们丢在安县的永安加油站就开走了。我和危欢钻进你们的车里避雨,我靠着危欢睡着了。等我醒来时,发现车子已经开到了绵阳。危欢告诉我,你们的油加满了,你们不忍心丢下我们两个在寒风着瑟瑟发抖的小女孩,于是把我们带到了你们的住处。你们还给我们煮了方便面吃。第二天早上,爸爸和危欢爸爸接走了我和危欢。你们是绵阳高水建筑队的一对夫妻,这一点我不会忘记。 我永远记得,那天是5月13日,是地震后的第二天。 祝 叔叔阿姨工作顺利、哥哥姐姐学习进步! 北川曲山小学六(1)班 张丹玥 2008年5月24日 (此文仅供中少在线使用,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