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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用餐摔伤谁承担相关责任
2008-09-05 10:04:39 《中国中学生报》 网友评论

  律师老师:

  前不久,我校初中七年级同学林芬和母亲去县城一家快餐厅用餐,林芬同学吃完套餐后到距用餐地约3米左右的店内小游乐场玩,母亲嘱咐林芬注意安全后,林芬进入游乐区。仅仅几分钟之后,林芬从滑梯上被挤下来,后脑部血流不止。在治疗过程中,林家花掉治疗费用2500元。过后,林芬的母亲要求餐厅赔偿医药费及造成的相应损失,虽经多次交涉,但店方坚持他们没有责任,不承担任何费用。请问,林芬同学的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广西中学生 黄晶

  黄晶同学: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可见,店家负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店家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保证游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但该餐厅没有警示标志,因此,餐厅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林芬作为未成年人,其家长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所以林芬的母亲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林芬同学的医药费及造成的相应损失赔偿问题,林芬母亲可以和快餐厅店方先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再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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