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从2006年第一天开始,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工作率先在西部地区启动,仅上半年中央和地方就落实资金46.5亿元,使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4880万学生全部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使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平等的主人。 可以说,2006年是重要的一年,是惠农、爱农的一年,国家的各项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2006年后,国家更出台了多项惠农的制度,加大了对农村的建设。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从此城乡居民一视同仁。2007年,中国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此举惠及近1.5亿名农村娃。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更是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细致入微地提出要保障农民工的各种权益。 从2006到2007年,国家的一系列政策,使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失学的孩子重返课堂,农民工不再为讨债奔波,种地不用交税还给予一定的补贴,村村修上了新的柏油马路,一些地方还开设了“农民教育大讲堂”,由专家为农民讲课…… 农村这一系列的变化,你是不是都知道呢,就让我们乘着时代的翅膀,看看农村的新面貌吧! 链接 不缴费 能上学 
开学第一天,12岁的王喜芸高高兴兴地背着红书包,走进了湖北浠水县团陂初中,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与她同样高兴的是她的父亲王志成,去年他的女儿王喜芸和上小学二年级的小儿子不用交学杂费了。这让在家务农的他着实减轻了不少的负担。 同小喜芸一样,湖北省622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7年春全部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如今种地不缴税,娃娃念书不缴费……”山东齐河县农民王占奎读着省政府给他们的一封信,脸上绽开了笑容。“再不用为娃上学发愁了。”王占奎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家境贫困,每年四五百元的学杂费,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2007年春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全部免除,仅此一项,山东省就有760万农民家庭受益,可为农民相应减轻负担18亿元。“这些钱将通过各县财政部门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特设专户,拨付到每一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调研员刘振鹏介绍说,去年山东新增了28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 在山东许多地方,学生不但免除杂费,连作业本费也免除了。东营市就提前一年实现了“三免一补”,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实验学校初三学生荣华钰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从2005年秋季开学起,一学年只缴50元住宿费,上学再没有其他费用了,这样可以为家里省下460元左右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