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我是小志。2007年就要过去了,我上岗当主持人也快半年了,在年终岁末,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年来法律使我们生活发生的变化,一起来展望新的一年。 初中生小华不久前来信说,他有了“代理家长”。小华是湖北一名“留守少年”,父母都在南方打工,他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有时候一贪玩就忘了写作业,学习成绩有所下降。后来,县里推行“代理家长”制,学校指派老师给小华这些“留守学生”当“代理家长”,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学习上进行督促,有时还做心理疏导工作。小华的学习成绩上来了,不良习惯改掉了。小华的变化,缘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父母因外出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这个规定,改变了许许多多像小华这样的“留守少年”的生活。 其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比如,申明未成年人享有参与权,父母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要听取他们的意见;比如,针对学生学习负担重的问题,规定学校要保证学生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再比如,规定学校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等等。这些规定,更加有利于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今年出台的法律还有很多,像突发事件应对法能减少突发事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物权法会保护你的财产、就业促进法会保障我们将来就业的权利等。可见,是法律保护了我们的权利、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生活得更好。 明年,我们法治版将继续进行校园法律的宣传,增加自我保护教育内容,维护中学生的合法权益。明年奥运会就要在北京召开了,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与奥运会有关的普法活动,法治版也将开辟专栏,普及与奥运有关的法律常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共同成长。 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