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
我是一名中学生,前不久,我在街上行走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交警部门做出了责任认定:摩托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但是,我认为自己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违章行为,不应负任何责任。请问: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时,该怎么办?
中学生 林子
林子同学: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因此,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 可以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有权对原责任认定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黄海 刘瑞彪 周水长
(《中国中学生报》 第10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