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每年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溺水、触电、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10.5%的学生面临校园暴力。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成为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9月12日下午,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等单位在北京25中学举行了“星光青少年安全健康宣传画”首发仪式,并进行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现场观摩课。观摩课让在场的100多名校长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看到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的新模式,令人耳目一新。
自护课见闻

时间就是生命,“生命SOS”自救与互救

第一节自护课,狂喊“救命!”

临界防卫

“智勇少年”课,让同学树立正当的防卫意识

“过长江”体验团体互助的力量
“救命!救命!”当一名同学面对全班同学狂喊时,下面的所有同学都笑出了声,原来,这是25中老师在给初一(1)班同学们上的第一节自护课——自护从“心”开始。这第一项内容可难住了不少胆小的女同学,她们憋得满脸通红就是喊不出声,惹得全班同学笑声不断。第二项和第三项内容是:让你用眼与对方对峙!让你面对你的好友说“不”!这两项内容在进行中,虽然没有了笑声,但却让同学们真正领会到了强身先要强“心”的含义。
自护课程形式多样,还有“生命sos”——现场自救与互救、“过长江”——团队精神训练、“智勇少年”——临界防卫训练等多项内容,丰富多彩的训练让学生在游戏中得到了锻炼,增长了知识。
参加过自护课学习的同学普遍反映:自护课轻松、活跃,能调动同学的积极性,比起呆板的说教,更容易让我们接受……
虽然一年的学习时间不算长,但是自护课给我们每一个同学都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除了喜欢上课时的轻松、活泼之外,更喜欢在课堂上的互动与演练。自护课的内容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学生 脱丽
自护课的趣味性是我没有想到的,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让我们不得不投入其中,或是悲愤不平,或是深表同情,或是摇头惋惜,在多种复杂心情交织下,我们懂得了自护的重要。
学生 李冉
同学们都知道要自护,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自护课教会了同学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方法,尤其是在中学阶段,必定中学生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
学生 常毅
生活中会有很多的意外发生,有时会危及到我们的安全,自护课增强了我们自我防卫意识和随机应变的能力。
学生 邢朝斌
通过自护课学习,我已经可以很熟练地运用一些急救方法和多种包扎方法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至于手忙脚乱。
学生 朱亚娇
通过教育教学我们认识到在学校中进行系统的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是十分必要的,社会日益复杂,强调学校保护和家庭保护的同时必须强调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而自护的知识只有系统化、科学化才更易于学生接受和实践,这项工作也只有通过学校教育才能完成。
教师 王雅楠
北京25中学是全国第一所将自护课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课程的学校,从1999年开始,学校使用自护教材,制定了大纲,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教师,对初一、初二两个年级的学生进行一年的自护教学学习和训练,几年来,先后有5000多名初中学生完成了自护课程的学习。
本报记者 李斌
专家观点:
敬畏生命 呵护成长
自我保护教育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我们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从无到有,从有到精,摸索出一系列深受未成年人和社会欢迎的教育模式。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自我保护及被害预防意识,一方面已成为未成年人受伤害的基本成因;另一方面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的重复被害的因素,因此,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做到,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秉承这一原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宗春山
背景链接
1998年11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团市委共同推出了“星光青春保护行动”,这一行动在继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的同时,首次提出“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课题,率先尝试从提高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入手,推进和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经过四年的推广普及教育,全市已有近20余万未成年人不同程度接受了自我保护教育。主要内容包括:被害预防情景模拟训练、心理素质训练与测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团队协作训练、性保护训练、校园暴力防范训练,并开设了“自我保护热线”。其形式多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轻松、生动的游戏,深入浅出,如:“我们不是狮子”团队训练、“做个认性的孩子”性保护训练、“大拳头”被害预防情景模拟等等。此外,结合夏(冬)令营、学校春秋游及学校的团队活动寓教于乐,制作招贴漫画发送街道、学校,逐步做到青春保护行动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全国已有十几个地区引进北京模式推广自护教育。在各级组织的支持下,这项教育活动受到普遍赞誉,2000年获得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奖”,2001年获全国综治委、国家人事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中国中学生报》第10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