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权,不该!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规定,2009年起,参加高考的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 我相信名字四字以上的汉族孩子,不在少数。这些考生家长,听到这个规定后,恐怕要悔青肠子了。他们哪儿会知道,当初自己这个别具匠心的决断,却成为孩子日后参加高考的羁绊。 我不知道福建推出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什么,所以不敢姑妄言之。但我觉得,一个政策的出台,一定不得盲目、随意、突然。 如果学生的名字,是通过户籍管理部门所得,有身份证、有户口卡,那凭什么不让人家参加高考? 以上还是拿汉族学生来说,要换了少数民族考生,四字以上的名字更是家常便饭。虽然通知里没有说明是否有民族差异的区分,但我估计,那些少数民族考生及其家长知道这个消息,也一定够“心惊肉跳”一回了。 衷心希望福建教育部门,能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尽快收回这个“成命”。不管出于何考虑,这个规定既师出无名,也从道义上行不通。如果非要执行此规定,限定考生姓名字数,那么教育部门得给超规考生指条出路。否则,平白无故地剥夺他们的高考权,让他们“出师未捷身先死”,“屈死”在姓名字数的起跑线上,则实实不该! 陈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