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民政部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出台了救助安置地震孤儿的政策,将以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灾区孤儿。这些方式主要有: 亲属监护: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孤儿亲属有监护意愿但生活困难、抚养能力不足的,由政府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这样做,能使孤儿在熟悉的家庭环境里成长。 家庭收养:收养人除了具备法定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想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孤儿的,应当征求孤儿本人的同意。 家庭寄养:对于无法被家庭收养的孤儿,民政部门要选择有爱心、有条件、有能力的家庭开展家庭寄养,为孤儿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 集中供养:利用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安置孤儿。 另外,对正在中小学就读的孤儿,要根据他们的意愿,尽可能使他们在原学校或其他条件较好的学校完成学业,学校要为他们提供住宿服务、照料他们的生活。 温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