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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
———访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田淑兰
2008-03-14 11:21:22 《中国中学生报》 网友评论

  义务教育、择校、课业负担……教育的话题从来都是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今年当然也不例外。3月9日,本报记者在会上采访到了教育部的一位领导,她就是全国政协委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田淑兰。

  乱收费三大顽疾

  记者:如今社会上对教育乱收费议论很多,教育部近来有什么治理措施?

  田淑兰委员:择校费、补课费、教辅费这三种情况是治理乱收费的“顽疾”。

  这几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城市择校问题目前还没有彻底解决。优质教育资源部分集中这一现象是历史形成的,这就使得城市学生家长择校负担重。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依靠坚持不懈地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这需要一个过程。

  补课办班是乱收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我们觉得这是个两难问题:教育部门层层发文件,不准搞收费的补课办班,但有些家长不理解,担心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我们要认识到,取消补课办班不是弱化教育,而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增强教师的责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教师在课堂上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应该完成,不能指望用课外收费补课的方式来完成教学任务。

  教育投入不足要追责

  记者: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现实情况怎样?

  田淑兰委员:在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从国家层面上讲,国务院对教育的投入已经实现了,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已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省没有实现对教育投入的增长,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负增长”。

  有些教育法规立了之后显得偏软,那些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增加投入的省也没有受到有关方面的问责,没有部门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对此,我在两会上建议,加大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实现教育投入增长的地方进行问责。

  争取将考试法纳入立法

  记者:考试也要有法可依,将来有没有这方面的立法规划?

  田淑兰委员:每年的升学考试全民关注,报考的人数近千万,但在考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干扰考试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目前还缺乏法律治理,所以我建议要抓紧时间立考试法,这是解决中国考试制度和现状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来的立法需要。教育部有关部门正在和人大等进行沟通,争取明年能把考试法制定出来。

  本报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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