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生因为与同学闹矛盾,心里特别不痛快,他忍了又忍,最后还是爆发出来,把教室里的一把椅子摔坏了,结果被学校处分。处分他时,班主任只是指出他的错误,并没有多说什么,学生虽然接受了处分,但心里更加的不痛快。 我也是这所学校的老师,恰好也教这个学生的课,见他心情不好,我就劝他:“故意损坏学校课桌椅,按照校纪应该受到处分。但在批评你之前我还是要先表扬你,因为你毕竟只是把怒火发泄到椅子上,而不是发泄到同学身上,这说明你还是有理智的。”他听了这句话惊讶得睁大眼睛,因为他从来也没有这样想过问题。 心里憋闷实在无处发泄,于是损坏了公家的东西,这当然是错误的,但与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而伤害同学相比(这样的事非常多),这个同学的做法显然要好一些。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如果能从这个角度想一想,或许会减少许多同学间因为冲动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次道德”是社会学和法学里的概念,指某人在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时,尽量不使受害者受到更大伤害的一种“道德”。我在此借用这个概念,就是希望老师们在做学生工作时,不要只看学生行为的后果。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