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决定在今年开展“百校消防教育示范活动”,准备在全国命名100所学校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
申请命名的中小学校必须符合5条基本要求: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器材健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预案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公安消防部门的同志担任志愿辅导员,有固定联系的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熟知火警电话号码、报警方法并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消防知识课堂教学,两次消防题材的少先队主题活动,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联系一所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体的手拉手学校,定期开展消防类的互助活动,每学年至少为对方100名少先队员举办一期免费的以消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自护夏令营”。
本报记者 丁乙
(丁乙 《中国中学生报》第12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