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寻衅滋事的江苏东台市某职校学生韩某,前不久被东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他几名参与校园滋事的学生王某、李某某、罗某某、陈某某、范某也受到处罚。 一天上午,东台市公安局南沈灶派出所接到南沈灶镇中学初三(6)班吴龙海的报警,称头一天下午,韩某伙同同学王某来到南沈灶中学初三(6)班门外,以帮助其朋友要欠款为由,将吴龙海叫到教学楼楼梯口处索要现金100元,遭到吴龙海的拒绝,双方发生争吵。韩某索钱未果,感到没面子,于是纠集同学李某某、罗某某、陈某某、范某等7人,再次来到南沈灶中学,找到吴龙海并殴打了他,吴龙海多处软组织受伤。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行动,韩某等很快落网。警方还了解到,韩某曾在南沈灶镇中学多次殴打一名高一学生;他还在某日晚上闯进该校学生宿舍,无故殴打学生乐某10多个耳光,强迫他将地上的烟头捡起来吃掉。 东台市公安局认为,韩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于是将他刑事拘留。鉴于王某、李某某、罗某某、陈某某、范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他们行政拘留5日(不执行)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梅广喜 丁晓东 本报通讯员 徐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