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敲诈不成转为绑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任普军、徐涛、罗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年零六个月、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法院查明,某日凌晨,罗刚在一网吧上网时,发现曾经与自己发生过口角的熊传文也在网吧里,便邀朋友来教训熊传文,其朋友又邀集被告人任普军、徐涛等6人前来帮忙,他们以熊传文以前曾骂过罗刚为由,对熊传文进行威胁并敲诈500元钱。熊传文不服,用刀划破罗刚衣服后逃跑,罗刚等人紧追不放,并用石块掷熊传文将其逼入赣江中。当熊传文爬回岸边时,罗刚等人强行将他带至一出租房内,留下人看守关押。天亮后,罗刚等人用皮带殴打熊传文,并以熊传文砍伤了人为由,打电话向熊传文的家人索要两万元钱。后来,因家人报警,熊传文才被解救出来。
法院认为,罗刚等被告人之前曾向被害人熊传文敲诈500元钱,绑架过程中曾在一起商量平分两万元钱。这些事实证明:罗刚等被告人主观上具有以受伤为借口而向被害人及其亲属勒索钱财的故意,在客观上使用暴力绑架、并向被害人亲属打电话勒索两万元钱,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绑架罪。因为被告人系从犯、初犯、偶犯,且被告人罗刚未满18周岁,法院根据这些情节,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未成年人为化名)
黄文军
(黄文军 《中国中学生报》第145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