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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失火烧山 监护人担责赔偿
2003-09-12 14:54:27 《中国中学生报》 网友评论

3名初中生因为玩火引发出了一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应由谁来赔偿呢?近日,江西兴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他们的监护人做出承担赔偿责任的处罚。

7月22日上午,兴国县鼎龙乡某村3名放假在家的初中生相约来到一水渠里玩耍,并在附近草坪上玩火。不料,火点燃了旁边干燥的杂草,火势借着风力迅速向周边蔓延,燃烧面积不断扩大,引燃了山林。3人赶紧进行扑救,可因火势过大无法扑灭,见此,他们便逃离了现场。接到报案后,数千名干群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据兴国县防火办技术人员测算,该起森林火灾造成失火面积816亩,受损面积435亩,造成直接林木损失达3.6万元。

最近,兴国县森林公安分局经过调查查明了火灾事故原因,因为失火烧山的是3名未成年人,为此,公安分局依法做出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处罚。

凌传昌 赖福来

(《中国中学生报》第10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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