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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简讯
2003-09-02 10:51:26 《中国中学生报》 网友评论

新确立“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新确立的七项罪名,其中包括“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它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和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行为。

两部新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它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同日,《法律援助条例》也开始施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时将有法可依。

(《中国中学生报》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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